四川再次位居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条目数首位
发布日期:2017-12-19 21:06:32 浏览次数:2379
经国务院批准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于近期发布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(2017年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中西部目录》),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。我省优势产业条目由35条增加至39条,再次位居《中西部目录》条目数首位。
《中西部目录》是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重要政策, 2017年版目录的实施标志我省对外开放领域进一步扩大,对我省承接外资产业转移,优化产业结构,提升引进外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。
2017版目录是2000年《中西部目录》首次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订。此次修订过程中,我委会同商务厅结合四川实际,积极科学研究,广泛征求省级有关部门、各市(州)和部分开发区意见,收集汇总修改增补条目35条,正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22条修订意见,最终实现我省优势产业条目由35条增加至39条,其中完全保留目录27条,修改目录5条,新增目录7条,主要具有以下特点:
一是更加符合产业发展趋势。新目录中增加了我省具备一定产业基础、发展潜力大、有显著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,如 鼓励外商投资“TFT-LCD、OLED等平板显示屏、显示屏材料制造”、“环保设备(大气、污水、固废处理设备)制造及其解决方案应用”等我省优势制造业领域。
二是更加突出鼓励产业导向。新目录增加了实施创新驱动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高端技术产业和现代先进服务业,如:鼓励外商投资“智能机器人研发与制造”、“石墨的高端应用和精深加工”、“卫生咨询、健康管理、医疗知识等医疗信息服务”、“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中心和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物流中心建设”等。
三是扩大原有条目涵盖范围。进一步扩大了“钒钛资源综合利用”、“畜禽产品加工”等优势产业对外开放程度。
下一步,我省将紧紧抓住国家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的有利时机,更加重视利用外资工作,一是加大我省供给侧改革力度,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,推进产业转型升级;二是更加重视配套能力建设,帮助降低企业成本,不断完善营商环境;三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抓紧制定出台我省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,对就业、经济发展、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予以支持,推动我省新一轮高水平、全方位对外开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