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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7-06 09:34:14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926

 

中咨协行业〔2018〕43号

各有关工程咨询单位:

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《关于办理咨询工程师(投资)登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中咨协职业〔2018〕42号)的相关要求,考虑到部分申请单位在2018年资信评价申请中需要配备本批次合格咨询工程师(投资),执业单位应尽快将本批次提出初始、变更专业和变更执业单位的咨询工程师(投资)信息按附件的表格栏目要求报给地方协会,审查单位汇总上报中咨协会后,执业单位即可以本次申请信息为最终结果,进行资信申报,但若本批次申请未被批准,资信评价结果将以咨询工程师(投资)公告结果为依据做相应调整。请资信评价申请单位慎重选择。

    申请单位应将加盖公章的《2018年7月申请登记的咨询工程师(投资)人员汇总表》扫描件及excel电子表上报地方协会。

已经登录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管理系统》填报了资信申请信息的申请单位(含甲级、乙级、预评价),咨询工程师(投资)提交了变更执业单位或变更专业申请的,在申请单位已经配备完成的资信申请表单中“专业技术力量”列表将被清空,申请单位需重新配置专业技术力量。

 

 

 

  

   中国工程咨询协会

2018年7月5日

 

 

2018年7月申请登记的咨询工程师(投资)汇总表.xlsx

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资信申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.pdf